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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登陆丽水人才网(www.lsrc.cn)查询个人人事档案,在确定人事档案已寄到市人才管理服务局前提下前来办理报到手续(人事档案未到不予办理)。
一、报到时间:2011年8月—2012年7月
二、报到所需材料
1、报到证
2、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录用证明(未落实工作单位带三份空白协议书)
3、户口迁移证(户口未迁移者、已落实者不需要)
注:莲都户籍的毕业生迁回原住所的请直接到市政府审批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三、报到办理程序
1、 在我市企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的复印件或单位录用证明、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来市人才管理服务局报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进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报到,同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空白协议书”、“派遣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免两年人事代理费。
3、与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携带协议解除证明(原就业协议书备注栏上注明解除意见并加盖公章)或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证明到市人才管理服务局审核确认,免两年人事代理费。
四、改派手续
1、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凭改派表办理改派手续。
2、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派遣报到证”和对方人事部门的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备注:报到地址:市括苍路537号老军分区内,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局1010办公室(人事代理科 )
附:丽水市毕业生就业改派审批表
二○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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