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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12/31    浏览量:1165

市人才中心各流动党员: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转发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教育的通知》(市直机党〔200837号)精神,人才中心流动支部将组织全体流动党员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流动党员要根据各自工作岗位,结合工作内容,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各自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学习教育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

三、学习教育活动形式:

由于流动支部的特殊性,支部要求各位流动党员主要以通过网络,报纸等方式开展自学活动,党员们可以登陆丽水人才网的党员之家进行自学,同时支部也会不定期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

各流动党员要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和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支部建设、健全支部工作和活动制度等问题,总结出丰富教育活动经验,报丽水市人才中心流动党支部。

 

丽水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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